主旨:有關開學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校園防疫措施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15863號函辦理。
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延至109年2月25日開學,學校應於開學前規劃防疫整備工作及盤點校內防疫用品,開學後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一)學生及教職員工應落實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到校前先在家量測體溫及紀錄之,如有生病、發燒或感冒者,建議在家休息,不要到外接觸人群,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原則。
(二)學校應安排適當動線、空間及人力協助學生及教職員工於進入班級前運用耳(額)溫槍量測體溫及以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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