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7年5月4日府青職字第1070102429號函及財團法人聯發科技教育基金會107年4月24日聯發基金會字第0407號函辦理。 二、檢附該基金會來函暨參賽簡章各1份,相關訊息請逕至競賽網站(https://geniusforhome.mediatek.com/)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