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行政院「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114-116年)(核定本)」1份,自114年3月8日起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3月13日府婦權字第1140066422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