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桃園市113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1份,請
公 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3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第
一 次籌備會議紀錄辦理。
二、為培養教師與學生學習鄉土歌謠及母語之興趣,推展鄉土
歌 謠教學及落實母語音樂教育,旨揭競賽重要事項摘錄如
下:
(一)比賽類別:臺灣台語系類(含馬祖語)、臺灣客語系類、
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語系類、東南亞語系類(含越南、印
尼、泰國、緬甸、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與柬埔寨
之非以英語演唱歌曲)。
(二)比賽日期:113年11月8日(星期五)。
(三)比賽地點:桃園市客家文化館(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正
路三林段500號)。
(四)報名日期:113年9月2日(星期一)至113年9月9日(星期
一)17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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