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運動i台灣計畫」-歡慶中秋上班族槌球聯誼賽暨第21屆理事長盃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水平,強化國民體能及運動技能,促進國民生活品質,增進全民身心健康暨落實運動i台灣計畫–槌球運動聯誼賽績效成果之驗收;特舉辦之。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體育會槌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本市各區槌球委員會、槌球協會、各參賽國小
六、活動日期:民國107年9月16日(星期日)
七、活動地點:行政院海巡署北巡局槌球場(本市觀音區忠愛路一段45號)
八、組隊方式:
1.本會所屬團體會員,請踴躍報名參加,不限隊數。
2.社會組每隊含隊長以6名為限,不限年齡不分性別,可混合組
隊報名;國小組含帶隊老師、隊長、隊員以8名為限;推廣組
–限初學者報名。
九、報名辦法:
1.日期–即日起至107年9月8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2.地點–32846桃園市觀音區忠愛路1段42號
桃園市體育會槌球委員會 收
承辦人及電話:江德蓮03-4981253、0935-571-599
傳真:03-4081853 E-mail:kiaa5210@yahoo.com.tw
十、比賽制度:社會組每場地八隊區分A、B兩組,每組四隊循環賽,各場地取乙隊晉級決賽;國小組視報名隊數再行安排。
十一、賽程抽韱:由本會幹事部成員公開抽韱決定之。
十二、領隊會議:採書面會議資料登載於大會秩序冊。
十三、比賽規則:採用WGU(WORLD GATEBALL UNION)20150401頒佈之正式規則(同中華民國槌球協會1040701實施之最新規則)。
十四、大會獎勵:社會組錄取總冠、亞、季、殿軍各乙隊,五至八名為優勝,頒發獎盃及獎品鼓勵;國小組視報名隊數再行敘獎,各頒發獎盃及獎品鼓勵之;市府敘獎依「桃園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辦理。
十五、報到時間:107年9月16日07:45報到完成,同時召開領隊會議;08:00開始比賽。
十六、開幕典禮:107年9月16日09:10
十七、閉幕典禮:107年9月16日16:00
十八、附 則:
1.參加比賽人員請備妥身份證或由政府頒發之証件以備查驗。
2.比賽中遇爭議事項以裁判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
3.雨天照常舉行,請自備雨具及休息區座椅。
4.球隊請盡量穿著隊服、自備合格球桿、號碼衣、隊長及教練臂
章。
5.參賽隊伍應準時報到並應參加開、閉(優勝球隊)幕典禮。
6.大會提供早點、午餐及茶水外並致贈參加獎。
7.球員資格問題應於賽前提出,否則宣佈比賽開始後,即拒絕受
理(違法替補不受此限)。
8.本活動大會投保公共意外險,並請參加人員注意自身安全;同時需保証身心健康,自願參加本活動。
9.如有未儘之事項,得由籌備委員會修訂後公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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