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107年全國區域性射箭對抗賽競賽規程
壹、宗 旨:為推展射箭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積極進取之精神及培養臺北市優秀射箭選手,特舉辦本比賽。
貳、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射箭協會
參、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肆、承辦單位︰臺北市國語實驗國民小學
伍、競賽日期︰107年9月10~12日
陸、競賽地點︰臺北田徑場 Taipei Stadium(10549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號)
柒、參加單位︰
一、凡全國機關團體及所屬各級學校之學生,或在學學生具有正式學籍者,均得以組隊報名參加。
二、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
三、參賽區域性對抗賽係以增加各縣市各基層訓練站培訓選手交流切磋機會為目的,參加對抗賽對象請以教育部體育署107年度核定設立之基層運動選手訓練分站為主,各縣市非基訓站參賽隊伍依規定不得超過總參賽隊數二分之一。
捌、競賽制度:
一、競賽種類:反曲弓
二、競賽組別:分為國小、國中組。
三、競賽分組:
(一)國小個人賽:
1、個人賽:國小男、女(四、五年級)新人組,20公尺雙局,共計72箭加總排名。
2、個人賽:國小男、女(六年級)組,30公尺雙局,共計72箭加總排名。
(二)國小團體賽:
1、每一學校分男、女組,新人組及國小組各組限報一隊,每隊報名人數以四人為限。
2、團體成績依照各組團隊最佳3人之個人賽成績加總計算排名。
3、報名團體賽之選手不得報名混雙賽 (如重複名單即取消該單位名次,依序候補)。
(三)國小組混雙賽:
1、每一學校分新人組及國小組各組限報一隊,由一男一女所組成,成績依照男、女排名賽總成績加總計算排名。
2、混雙賽之男、女選手,不得為團體賽出賽名單中之選手(如重複名單即取消該單位名次,依序候補)。
(四)國中組個人賽:
1、國中男、女(七年級)新人組:30公尺雙局,共計72箭加總排名。
2、國中男、女(八、九年級)組:50公尺雙局,共計72箭加總排名。
(五)國中組團體賽:
1、每一學校分男、女組,新人組及國中組各組限報一隊,每隊報名人數以四人為限。
2、團體成績依照最佳3人之個人賽成績加總計算排名。
3、報名團體賽之選手不得報名混雙賽(如重複名單即取消該單位名次,依序候補)。
(六)國中組混雙賽:
1、學校分新人組及國中組各組限報一隊,成績依照男、女排名賽總成績加總計算排名。
2、報名混雙賽之男、女選手,不得為團體賽出賽名單中之選手(如重複名單即取消該單位名次,依序候補)。
3、報名團體賽之選手不得報名混雙賽(如重複名單即取消該單位名次,依序候補)。
玖、競賽時間︰
教育部體育署107年全國區域性射箭對抗賽競賽期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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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下午 |
備註 |
9/10 星期一 |
場地整理 |
國小組公開練習: 1330-1530公開練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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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星期二 |
國小男子組: 0800-0830公開練習 0845-1200 比賽開始 國小四五年級組20公尺雙局 國小六年級組30公尺雙局 |
國小女子組: 1300-1330公開練習 1345-1700 比賽開始 國小四五年級組20公尺雙局 國小六年級組30公尺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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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星期三 |
國中男子組: 0800-0830公開練習 0845-1200 比賽開始 國中七年級組30公尺雙局 國中八九年級組50公尺雙局 |
國中女子組: 0300-1330公開練習 1345-1700 比賽開始 國中七年級組30公尺雙局 國中八九年級組50公尺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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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比賽規則︰依中華民國射箭協會頒佈之射箭規則辦理。
拾壹、報名手續︰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本(107)年9月3日止採通訊報名或電子郵件報名。
二、報名地點:100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8號謝育臻老師收。
三、電子郵件:yuchen@tc.meps.tp.edu.tw
四、聯絡電話:0919573851
拾貳、錦標與獎勵︰
一、反曲弓項目國中及國小,男、女個人及團體組。
(一)個人賽排名賽總成績前三名頒發獎牌及獎狀;第四名至第八名頒發獎狀。
(二)團體賽總成績前三名頒發獎盃及獎狀;第四名至第六名頒發獎狀。
拾參、一般規定:
一、領隊會議:
謹訂於本(107)年9月11日上午8時00分,於司令台舉行。
二、公開練習:
(一)國小組謹訂於本(107)年9月11日上午08時-08時30分,於比賽場地內舉行。
(二)國中組謹訂於本(107)年9月12日下午08時-08時30分,於比賽場地內舉行。
三、公開練習及弓具檢查時,參賽選手一律穿著團隊運動服,運動服需在明顯處印染或刺繡有參賽「隊名或標誌」,攜帶單位證件於場地內接受檢查,並填寫弓具檢查表,不合規定者不得參加公開練習。
四、同隊選手穿著同一型式團隊運動服,上身可選擇長或短衣袖,下身須一致為長褲或短褲或短裙參賽,號碼布必須用別針別在上衣後背上。
五、申訴:任何競賽規則之疑異,概由裁判裁定之。若有申訴則繳交書面報告及新台幣參仟元之保證金,向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由審判委員作仲裁。申訴成立退還保證金;不成立則沒收保證金。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最終判決,不得再提異議。
六、賽會期間所有公佈之公告與成績,必須有裁判長、紀錄組組長及競賽組組長同時簽章方為正式生效。
拾肆、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於領隊會議中提出修正通過後實施,但領隊會議無權作有違射箭規則之決議,否則其決議視同無效。
拾伍、本縣各單位參加隊職員、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於領隊技術會議、公開練習及競賽期間准予公假登記,工作人員含場地佈置期間給予公假登記。
拾陸、辦理本活動之工作績優人員依本縣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標準表之規定辦理敘獎。
拾柒、本競賽規程呈 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教育部體育署107年全國區域性射箭對抗賽報名表
國小新人組【□男/ □女】(四、五年級)組;國中新人組【□男/ □女】(七年級)組
國小組【□男/ □女】(六年級)組;國中組【□男/ □女】(八、九年級)組
所屬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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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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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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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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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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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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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電話及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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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姓名 |
年級 |
出生年月日 |
身分證字號 |
團體賽 |
混雙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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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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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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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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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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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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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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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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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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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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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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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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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詳細填寫參賽之種類、競賽組別,不同種類及男、女組請填具不同報名表格;俾利承辦單位編配賽會相關事項。
寸 | ㄘㄨㄣ | ˋ | 草 | ㄘㄠ | ˇ | 春 | ㄔㄨㄣ | 暉 | ㄏㄨㄟ |
今天: | ![]() ![]() ![]() |
昨天: | ![]() ![]() ![]() |
本週: | ![]() ![]() ![]() |
本月: | ![]() ![]() ![]() |
總計: | ![]() ![]() ![]() ![]() ![]() ![]() |
平均: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