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7年7月3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070023161A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107年12月7日至12月9日。
(二)活動地點:臺南市新營體育館 (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二段78號)。
第33屆『生達盃』全國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 宗 旨:『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響應政府推行全民體育,提倡桌球運動,提昇國內桌球水準,特舉辦『生達盃』全國桌球錦標賽
-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范道南文教基金會、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 合辦單位:臺南市議會
- 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桌球委員會
- 協辦單位:臺灣體育總會桌球協會、臺南市體育總會、南天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 比賽日期:107年12月7日~12月9日(星期五、六、日)
- 比賽地點:臺南市新營體育館 (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二段78號)
- 比賽資格:
- 參賽學童限學籍滿一年以上(106年12月06日前)在籍學生,以同一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
- 中年級學童可參加高年級組,高年級學童不得參加中年級組。
- 同一學校最多限報名二隊參賽。
- 不能跨性別組隊(即女生不得參加男童團體組;男生不得參加女童團體組)。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組隊參加。
- 同一單位最多限報名二隊參賽。
- 不能跨性別組隊(即女生不得參加男子團體組;男生不得參加女子團體組;New社會活力組不在此限)。
- 國小男童高年級團體組:凡公私立國小五、六年級在校學童,得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 國小女童高年級團體組:凡公私立國小五、六年級在校學童,得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 國小男童中年級團體組:凡公私立國小四年級(含)以下在校學童,得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 國小女童中年級團體組:凡公私立國小四年級(含)以下在校學童,得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 社會男子團體組:凡中華民國男性國民,均可自由組隊參加,每隊最多限報名一位106年或107年中華民國桌球國手,此組別限48隊報名參賽。
- 社會女子團體組:凡中華民國女性國民,均可自由組隊參加,每隊最多限報名一位106年或107年中華民國桌球國手,此組別限24隊報名參賽
- New社會活力組:凡中華民國國民57(含)年次以前之男性,62(含)年次以前女性,均可自由組隊參加,此組別限24隊報名參賽。
- 個人全能組
- 採四單一雙(單、單、雙、單、單),五點制團體賽,單打不得兼雙打。
- 採四單一雙(單、單、雙、單、單),五點制團體賽,單打不得兼雙打。
- 採三單二雙(男單、混雙、男單、混雙、男單),五點制團體賽,單打不得兼雙打。
- 採五局三勝『左右手輪打』制。
- 比賽用球:Nittaku 44mm 橘色球。
- 全能組採『左右手輪打』制(即每點第一局用慣用手、第二局用非慣用手、第三局用慣用手、第四局用非慣用手、第五決勝局先用慣用手比賽、發球員先用慣用手發、接二分後,換為用非慣用手發、接二分,依此輪換直至該局分出勝負,當一方先得5分,雙方應互換方位繼續比賽。若比數為十比十打成平分(Deuce)時,則雙方依續用慣用手、非慣用手繼續比賽到勝負為止)。
- 比賽制度:預賽採循環制度,各組取一隊晉級決賽,決賽時國小團體組採單淘汰制,而社會團體組採二次單淘汰制。
- 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訂出版之最新桌球規則。
- 比賽用球:Nittaku 40mm+白色球。
- 比賽用桌:Nittaku桌球檯。
- 報名辦法:
採網路報名,即日起開始報名,至107年10月05日(星期五)截止,逾期恕不受理。報名網址如下:
線上報名 https://lohasnet.tw/Standard-33h
輕鬆掃QRCODE報名:
- 國小團體組、社會團體組含領隊、教練、管理各1人,參賽選手(含隊長)最少6人,最多8人。
- New社會活力組含領隊、教練、管理各1人,參賽選手(含隊長)最少7人,最多9人。
- 報名時間截止後,隊職員選手一律不得增加或變更。
- 每隊預繳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正
- 繳費方式:1. ATM轉帳。
2.超商繳費。
3.信用卡繳費。
- 保證金於比賽當天,辦理報到時退還。如未參加比賽,該保證金移為大會獎品費用。
- 領取保證金之資格需為秩序冊上領隊、教練或管理其一。
- 注意事項:
1. 報名資料填寫完畢後,報名系統會自動寄發E-mail給聯絡人,請再次確認資料是否正確。
2. 報名系統於付款方式處皆有試算手續費,請詳閱報名頁面說明後選擇最適合的方式繳款。
3. 若選擇7-11 ibon付款,系統會另外發送繳費簡訊代碼,請至超商ibon機台操作進行繳款即可。
4. 尚未付款的訂單,可至樂活報名網《報名查詢修改》修改及查詢訂單全部內容。
5. 繳納報名費後才算完成整個報名程序,若逾期未繳,則視為放棄報名!
6. 繳費單逾期未繳,可於報名期間內至樂活報名網《報名查詢修改》登入重新產單或更換付費方式。
7. 若您已完成繳費後需更改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時間內來電樂活報名網客服中心,由專人為您處理。
8.電話:(05)533-6010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2:00、13:30~17:00);
例假日請Email或至樂活報名網首頁>客服中心>聯絡我們,填單留言。
- 國小團體組:以學校為報名單位,每一選手限報名一隊參賽,如有重複報名者,由大會裁定歸屬隊伍,不得異議、若有異議則取消其所有參賽資格。
- 社會團體組:以球隊為報名單位,每一選手限報名一隊參賽,如有重複報名者,由大會裁定歸屬隊伍,不得異議、若有異議則取消其所有參賽資格。
- New社會活力組:以球隊為報名單位,每一選手限報名一隊參賽,如有重複報名者,由大會裁定歸屬隊伍,不得異議、若有異議則取消其所有參賽資格。
- 全能個人組:以個人為報名單位。
- 報名表中填寫的個人資料,僅供本賽會相關用途使用。
- 承辦人: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電 話:06-6361516
- 抽籤及領隊會議:未出席者由大會代為抽籤,對會中所議決事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 時間:107年10月24 日(星期三)下午一時三十分。
- 地點: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二廠會議室(臺南市新營區開元路154 號)。
- 上屆前8隊(前7名),得列為種子隊。
- 各組報名未滿八隊時,則不予比賽。
- 比賽中之爭議如規則上無明文規定,以裁判判決為終決。
- 球員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 合法之申訴,應於該場比賽前30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並繳交保證金3,000元,由審判委員會裁決,若申訴成立時,退回保證金,否則充為大會獎品費。
- 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判決為終決。
- 活動聲明:活動場地新營體育館(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二段78號),參賽團體與個人(含陪同家人、工作人員)應自我管理人身意外安全,報名比賽即表示同意「活動聲明」,主(承)辦單位(大會)僅對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承保範圍負責。參賽人員與團體同意主辦、承辦、協辦單位不負責場地外任何人身安全責任並願意拋棄追訴主(承)辦單位法律責任之權利,受託代理報名人員應確實轉知報名當事人與團體機關主管知悉。
- 保險:
承保範圍為 1.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保險金額100萬元。
2.每一事故體傷或死亡,保險金額500萬元。
3.每一事故財物損失,保險金額100萬元。
4.保險期間內最高責任,保險金額2,000萬元。
- 請各參賽單位(個人)依需要自行投保旅遊平安險(含往返車程)。
- 107年12月7日(五)上午七時卅分起辦理報到手續,八時卅分舉行開幕典禮,各隊請穿著運動服裝參加典禮。
- 比賽時間依秩序冊規定,各隊應提早三十分鐘到場。如比賽時間更動,以競賽組之報告為準,未到以棄權論。
- 報到截止時間:每日報到時間於上午九時結束,請各隊於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到,如未於九時前報到,請電話通報主辦單位,以利各隊訂購中午餐食,餐食回條請於九時卅分前繳回服務台,逾時不候。
報到組聯絡電話:蔡佩珊 0935890835 /林秀貞 0920895076
- 檢錄:各參賽選手請依請依大會廣播檢錄時間前往檢錄處報到。
- 1國小組參賽選手應攜帶在學證明以備查驗(在學證明須貼上最近三個月內個人照片且必須詳細記載就學日期或轉入日期)。
2社會組及個人組請攜帶貼上個人照相片之有效證件以備查驗,如遇有資格問題當場不能提出者以棄權論。
- 參賽選手上衣背面須縫貼大會發給之姓名布條,違者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
- 比賽當日如遇天災或不可抗拒原因時,則比賽日期順延或停辦(另行通知)。
- 準時辦理報到並參加開幕典禮之隊伍,由大會提供精美紀念品。
- 國小男、女童各組取前七名(第七名取2個名額),其餘各組取前五名(第五名取2個名額),頒發獎盃乙座及獎金,如下表:
|
組 別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取2個名額)
|
第七名
(取2個名額)
|
|
國小男童
高年級團體組
|
15,000元
|
12,000元
|
10,000元
|
8,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
國小女童
高年級團體組
|
15,000元
|
12,000元
|
10,000元
|
8,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
國小男童
中年級團體組
|
15,000元
|
12,000元
|
10,000元
|
8,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
國小女童
中年級團體組
|
15,000元
|
12,000元
|
10,000元
|
8,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
社會男子
團 體 組
|
18,000元
|
15,000元
|
12,000元
|
10,000元
|
8,000元
|
|
|
社會女子
團 體 組
|
18,000元
|
15,000元
|
12,000元
|
10,000元
|
8,000元
|
|
|
社會
活力組
|
12,000元
|
10,000元
|
8,000元
|
6,000元
|
5,000元
|
|
|
個人全能組
|
3,500元
|
3,000元
|
2,600元
|
2,600元
|
2,000元
|
|
- 國小組各得獎學校,將由大會報請教育部、縣市教育局備查。
-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報請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同意後,修正公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