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7年6月26日藝演字第1070002048號函辦理。
二、107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指定曲及108學年度音樂比賽改革項目,將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
三、108學年度音樂比賽改革項目預告如下:
(一)A、B組分組制度重新劃分:團體項目無論類組音樂班學生均不得報名B組,隊伍中只要有音樂班(參賽資格基本規定一、1.2.3.4.)學生,僅得報名A組;非音樂班學生初賽時不得報名團體項目A組。
(二)團體組成績公告改為僅公布等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