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108年度約僱運動教練聯合甄試簡章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持有經教育部體育署(或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審定之合格專任運動教練證初級(含)以上;以應試項目為限。
(三)具有大專院校以上學歷,且為體育相關科系畢業。
(四)具有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 12 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各款情事者,及未取得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審定合格教練證,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者,應予以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聘。
項目 |
A.棒球 |
B.籃球 |
C.排球 |
D.羽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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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學校 |
垂楊國小 |
世賢國小 |
南興國中 |
北園國小 |
興嘉國小 |
名額 |
1 |
1 |
1 |
1 |
1 |
(一)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報考者應事先上網自行下載填列報名表件,至指定地點繳驗。本人不克親自參與報名者,得委託報名(需檢附委託書,如附件1),通訊報名不受理。
(二)報名時間:108年7月3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逾時不受理。
(三)報名地點:嘉義市興嘉國民小學學務處(地址:嘉義市重慶路51號)。
(四)繳費方式: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另附限時掛號信封並貼足郵資35元,供寄發成績單用),請於108年7月31日(星期三)報名時,至現場報名繳費,始完成報名程序,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五)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時,併同辦理資格審查。
2、主辦單位依本簡章第二點所列各項應附證明文件辦理書面審查,必要時並得函請發證單位澄清釋疑,如經書面審查未符資格者,即不得參加甄試,不得異議。
(六)報名表件:報名表件及證明文件(影本)均請以直式橫書規格,依序裝訂成冊(A4,訂於左側),應檢附之文件,均應於報名時備妥,不受理任何形式之補件。國民身分證、專任運動教練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等相關證明文件,除繳交影本外,於報名時請攜帶正本繳驗後發還。
1、報名表(如附件2)。
2、黏貼證件資料表(如附件3):
(1)國民身分證影本(請於影本上簽名或蓋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2)專任運動教練證影本(請於影本上簽名或蓋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3、學歷證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於影本上簽名或蓋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4、特殊表現積分審查表(如附件4)。
5、報考同意書(如附件5)。
6、報考切結書(如附件6)。
7、其他依本簡章第五點(六)所需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於影本上簽名或蓋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9、特殊條件:因病退休、資遣人員報考者,須檢附公立醫院康復證明及核定退休、資遣公函。
試別 |
項目 |
日期 |
評分項目 |
甄試地點 |
初試(20%) |
特殊表現 積分審查 (20%) |
108年7月31日 |
參賽成績、指導績效、連霸成績等。 |
興嘉國小 學務處 (現場審查) |
複試(80%) |
口試 (30%) |
108年8月3日 |
運動指導理念、專業及專門學科知能、曾經服務績效及未來抱負、表達能力及儀表態度等。 |
興嘉國小 |
專長試教 (50%) |
108年8月3日 |
依報考項目自訂試教內容,並自行準備教材及教具,不得提示與試教無關之其他資料。 |
興嘉國小 |
(二)複試報到方式:應攜帶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准考證至各項目指定考場報到,未攜帶貼有照片之證件者如未於考試開始15分鐘內(考場時間為準)補證一律不准應試。
(ㄧ)特殊表現積分審查(佔總成績比例20%):曾代表國家參賽、參與指定運動賽會之積分,與自本簡章報名日起算前5年內(103年8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指導選手參加運動競賽之積分(參賽成績最高核計至10分,指導成績最高核計至10分)。
名次 層級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第5名 |
第6名 |
第7名 |
第8名 |
奧運會 |
10 |
9.5 |
9 |
8.5 |
8 |
7.5 |
7 |
6.5 |
亞洲運動會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世界盃、亞洲盃、東亞運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全國運動會、全國大專運動會 |
7 |
6 |
5 |
4 |
3 |
2 |
1 |
0.8 |
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或全國甲級球類聯賽 |
6 |
5 |
4 |
3 |
2 |
1 |
0.8 |
0.7 |
其它全國性賽會 |
4 |
3 |
2 |
1 |
0.8 |
0.7 |
0.6 |
0.5 |
嘉義市棒球聯賽、嘉義市運會或中小學聯合運動會 |
3 |
2 |
1 |
0.8 |
0.7 |
0.6 |
0.5 |
0.4 |
名次 層級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第5名 |
第6名 |
第7名 |
第8名 |
奧運會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亞洲運動會(含)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世界盃、亞洲盃、東亞運 |
7 |
6 |
5 |
4 |
3 |
2 |
1 |
0.8 |
全國運動會、全國大專運動會 |
6 |
5 |
4 |
3 |
2 |
1 |
0.8 |
0.7 |
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或全國甲級球類聯賽 |
4 |
3 |
2 |
1 |
0.8 |
0.7 |
0.6 |
0.5 |
其它全國性賽會 |
3 |
2 |
1 |
0.8 |
0.7 |
0.6 |
0.5 |
0.4 |
嘉義市棒球聯賽、嘉義市運會或中小學聯合運動會 |
2 |
1 |
0.8 |
0.7 |
0.6 |
0.5 |
0.4 |
0.3 |
(二)複試:
(1)以運動指導理念、專業及專門學科知能、曾經服務績效及未來抱負、表達能力、儀表態度等項評定。
(2)評分內容包括運動指導理念、績效目標、行政配合度及服務熱誠。
(1)應試者自行依報考項目自行準備(單元)進行試教。
(2)評分內容包括教學內容、教學技巧、儀態、口齒清晰度及創意度。
(一)本甄試各校正取1名,擇優各備取數名,惟如未達錄取標準者(錄取標準由甄選委員會訂定之),得不足額錄取。
(二)應試者達錄取標準而同分時,依下列順序優先錄取之:
1、依照特殊表現積分、試教、口試成績之高低依序錄取。
2、如上述條件均相同時,則由甄選委員會公開抽籤決定之。
(一)錄取名單公告:108年8月8日(星期四)下午11時前,公告於嘉義市政府教育處(網址http://www.cy.edu.tw/client/)電子公告欄,成績單及錄取通知,另以限時掛號寄達。
(二)成績複查:請於108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填具成績複查申請表(附件8)親至興嘉國小學務處申請複查。
(一)分發地點:嘉義市興嘉國小閱覽室。
(二)分發時間:請正取、備取人員持國民身分證及錄取通知正本,於108年8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時前報到,並辦理分發作業,正取人員唱名3次未到場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額滿為止。如委託他人者,受委託者應持分發委託書(附件9)及雙方身分證正本備驗。
(三)報到:
(一)錄取人員為約僱缺,其待遇係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聘用之人員,其待遇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敘薪;本府得依據實際需求調整工作場域及內容;其餘服勤、職責、解僱、停職、不續僱、申訴、考核、獎懲等相關事項,悉依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二)本案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開始進用及敘薪,依議會審定之年度預算1年1簽,本年度簽約日期至108年12月31日止。
(三)備取人員備取期限至108年12月31日,依序遞補。
(一)聯絡方式:嘉義市政府教育處體健科(05)2254321轉363,陳建良先生。
(二)聯絡時間:即日起至108年7月30日(星期三)上班時段。
嘉義市政府108年度約僱運動教練聯合甄試
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
類別 |
違反試場規則事項 |
處分情形 |
第一類 |
一、由他人頂替代考或偽(變)造證件應試者。 |
取消該生該次考試資格。 |
二、脅迫其他考生或試務人員協助舞弊者。 |
取消該生該次考試資格。 |
|
三、涉及集體舞弊行為者。 |
取消該生該次考試資格。 |
|
第二類 |
一、違反試場規則、秩序,情節輕微者。 |
扣該生該科考試分數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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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108年度約僱運動教練聯合甄試報名
委託書
本人________________因故無法親自辦理報名作業,今委託 ________________先生(小姐)代理相關手續。
此致
嘉義市政府108年度約僱運動教練聯合甄選委員會
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受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報名類別:A□棒球 B□籃球 C□排球 D□羽球(請自行勾選,並限報名一項)
准考證編號: (請勿自填)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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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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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內脫帽證件照)2吋2張(1張浮貼),請於照片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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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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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 |
(請填服務單位及職稱) |
□非現職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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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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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O):( ) (H):( )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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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序號 |
檢 附 之 證 明(請 於 空 格 內 填 入 資 料) |
審核人員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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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證 件 |
1 |
□國民身分證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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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審定合格教練證 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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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畢業證書(最高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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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關 證 明 文 件 |
4 |
□現職人員報考同意書(附件5) □現職人員報考切結書(附件6) □非現職人員,免附上開同意書及切結書 |
審核人員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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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殊 表 現 |
5 |
□參加運動競賽成績證明 分 |
審核人員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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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指導選手參加運動競賽成績證明 分 |
審核人員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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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證件影本請依序排列,並均以A4大小紙張影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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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費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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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員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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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108年度約僱運動教練聯合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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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類別:A□棒球 B□籃球 C□排球 D□羽球(請自行勾選,並限報名一項)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未註明出生地者,應另檢附個人現戶戶籍謄本正本1分(黏貼於本表背面)
國民身分證 (正面)黏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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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 (反面)黏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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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任運動教練證正、反面影本(請於影本上簽名或蓋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嘉義市政府108年度約僱運動教練聯合甄試特殊表現積分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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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證編號: (請勿填)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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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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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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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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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序號 |
檢 附 之 證 明(請 於 空 格 內 填 入 資 料) |
小計 (自行查填) |
審核成績 |
審核人員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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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 成績 最高10分 |
1 |
代表國家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 第一名 次,第二名 次,第三名 次,第四名 次, 第五名 次,第六名 次,第七名 次,第八名 次 □正本審查並繳付獎狀或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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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代表國家參加亞洲運動會 第一名 次,第二名 次,第三名 次,第四名 次, 第五名 次,第六名 次,第七名 次,第八名 次 □正本審查並繳付獎狀或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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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代表國家參加世界盃、亞洲盃、東亞運動會 第一名 次,第二名 次,第三名 次,第四名 次, 第五名 次,第六名 次,第七名 次,第八名 次 □正本審查並繳付獎狀或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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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參加全國運動會、全國大專運動會 第一名 次,第二名 次,第三名 次,第四名 次, 第五名 次,第六名 次,第七名 次,第八名 次 □正本審查並繳付獎狀或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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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或全國甲級球類聯賽 第一名 次,第二名 次,第三名 次,第四名 次, 第五名 次,第六名 次,第七名 次,第八名 次 □正本審查並繳付獎狀或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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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參加其它全國性賽會 第一名 次,第二名 次,第三名 次,第四名 次, 第五名 次,第六名 次,第七名 次,第八名 次 □正本審查並繳付獎狀或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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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參加嘉義市棒球聯賽、嘉義市運會或中小學聯合運動會 第一名 次,第二名 次,第三名 次,第四名 次, 第五名 次,第六名 次,第七名 次,第八名 次 □正本審查並繳付獎狀或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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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 成績 最高10分 |
8 |
指導選手代表國家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 第一名 次,第二名 次,第三名 次,第四名 次, 第五名 次,第六名 次,第七名 次,第八名 次 □正本審查並繳付獎狀或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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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指導選手代表國家參加亞洲運動會 第一名 次,第二名 次,第三名 次,第四名 次, 第五名 次,第六名 次,第七名 次,第八名 次 □正本審查並繳付獎狀或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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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指導選手代表國家參加世界盃、亞洲盃、東亞運動會 第一名 次,第二名 次,第三名 次,第四名 次, 第五名 次,第六名 次,第七名 次,第八名 次 □正本審查並繳付獎狀或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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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指導選手參加全國運動會、全國大專運動會 第一名 次,第二名 次,第三名 次,第四名 次, 第五名 次,第六名 次,第七名 次,第八名 次 □正本審查並繳付獎狀或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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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指導選手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或全國甲級球類聯賽 第一名 次,第二名 次,第三名 次,第四名 次, 第五名 次,第六名 次,第七名 次,第八名 次 □正本審查並繳付獎狀或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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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指導選手參加其它全國性賽會 第一名 次,第二名 次,第三名 次,第四名 次, 第五名 次,第六名 次,第七名 次,第八名 次 □正本審查並繳付獎狀或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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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指導選手參加嘉義市棒球聯賽、嘉義市運會或中小學聯合運動會 第一名 次,第二名 次,第三名 次,第四名 次, 第五名 次,第六名 次,第七名 次,第八名 次 □正本審查並繳付獎狀或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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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證件影本請依序排列,並均以A4大小紙張影印 (邀請賽、排名賽、積分賽等非正式錦標賽不列入成績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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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影本留存 |
應試者簽名或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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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108年度約僱運動教練聯合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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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同意本單位人員 參加嘉義市政府108年度約僱運動教練聯合甄選,該員倘獲錄取,同意依規定向本單位辦理離職手續,並據以發給離職證明書。
單位名稱:
負責人:
(單位關防)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現 職 人 員 報 考 切 結 書
本人 以現職身分,報考嘉義市政府108年度約僱運動教練聯合甄試,如獲錄取,同意無法於108年8月19日前提交離職同意書,致影響本人相關權益時,絕無任何異議。
特此切結
切結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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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108年度約僱運動教練聯合甄試准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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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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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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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黏貼3個月內2吋上半身脫帽證件照) |
身分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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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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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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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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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試:口試暨專長試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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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8月3日(星期六) |
108年8月3日(星期六) |
口試 |
專長試教 |
08:20~08:30預備 |
|
08:30起 |
|
(試務人員簽章) |
(試務人員簽章) |
試場規則(應試者注意事項)
嘉義市政府108年度約僱運動教練聯合甄試成績複查申請表(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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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收件編號:
准考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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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
電話號碼 |
|
傳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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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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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複查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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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審查 □複試-口試 □複試-試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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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複查 項,每項複查費新臺幣100元整,計新臺幣 元整。 |
※本聯由嘉義市政府108年度約僱運動教練聯合甄選委員會加蓋戳印後,交還申請人留存。
申請人簽章:
嘉義市政府108年度約僱運動教練聯合甄試成績複查申請表(副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收件編號:
准考證號碼 |
|
姓 名 |
|
電話號碼 |
|
傳真號碼 |
|
聯絡地址 |
|
|
|
申請複查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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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審查 □複試-口試 □複試-試教 |
|||
申請複查 項,每項複查費新臺幣100元整,計新臺幣 元整。 |
※本聯由嘉義市政府108年度約僱運動教練聯合甄選委員會加蓋戳印後,交還申請人留存。
申請人簽章:
注意事項:
一、各欄資料請填寫清楚,正副表不可裁開且所填之內容應相同,如有不同則以正表為準;申請複查項目務請劃記。
二、申請複查時間:請於108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親至興嘉國小(嘉嘉義市重慶路51號)學務處申請複查。
三、申請方式:持國民身分證、准考證及填具本申請表,每項複查請繳交新臺幣100元整。
四、複查成績以複查原始分數及累計分數為限,不得要求調閱、影印試卷或申請重新閱卷及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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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108年度約僱運動教練聯合甄試分發委託書
本人________________因故無法親自辦理分發作業,今委託 ________________先生(小姐)代理相關手續。
此致
嘉義市政府108年度約僱運動教練聯合甄選委員會
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受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今天: | ![]() ![]() |
昨天: | ![]() ![]() ![]() |
本週: | ![]() ![]() ![]() |
本月: | ![]() ![]() |
總計: | ![]() ![]() ![]() ![]() ![]() ![]() |
平均: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