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2月2日桃教特字第1070007394號函辦理。
二、主題:特殊學生校園事件處理與法律相關常識
三、講師:吉靜如 少年保護官兼少年調查官
四、時間:107年6月6日(三)下午13:00~16:00
五、地點:桃園市中壢國小4F視聽教室
六、參加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特教助理員及家長,約50人。
七、本市教師請上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中壢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惠允予公假登記。
八、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本校場地限制停車有限,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