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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導組長 - 輔導組 | 2018-09-19 | 點閱數: 41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07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競賽辦法

壹、競賽宗旨

為培養民眾創新實踐能力,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所屬五分署設立物聯網、服裝、智慧生活、農業、創客教育推廣等主題式創客基地,提供場地、多元化機具與師資,鼓勵民眾將想法實作出成品。為使民眾創新創意夢想更進一步具體落實,105年首度辦理「百萬創客擂台競賽」

107年再度舉辦,民眾可運用五分署創客基地資源,輔以專業導師諮詢指導,提升作品商品化的可能性,並透過辦理成果發表會打造作品展示的舞台,協助增加曝光及行銷機會。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協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

三、執行單位:泛科知識股份有限公司

參、競賽內容

百萬擂台大作戰──打造你的未來生活!Let’s  make  it!

        時下Maker風潮席捲全球,Maker所代表的是「動手做」與「解決問題」的精神,Maker所創造的物品範疇並無限制,本競賽為推廣Maker精神,競賽不設定主題,亦無限定實作成品類型,歡迎社會大眾發揮各種天馬行空的想像力,以未來生活為發想,思考結合科技與人性,以創意開創更加便利與友善的智慧生活,號召志同道合的夥伴組隊參賽,一同把想法做出來。

       競賽分為初賽、決賽兩階段舉辦,最終贏得冠軍的團隊可獲百萬獎勵金,期能匯集臺灣各領域創新創意與實作人才,藉由競賽為Maker們搭建起互相觀摩、交流與挑戰的擂台,激發自造、創造、改造的嶄新設計誕生,預見未來生活的藍圖,達成「打造你的未來生活!Let’s make it! 」。

 

肆、參賽資格

  • 以團體為參賽單位,每隊由自然人2人至7人組成,且成員至少一半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未滿20歲者,須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請擇1區報名(北基宜花金馬區、桃竹苗區、中彰投區、雲嘉南區、高屏澎東區),後續初賽評選將以報名所選區域為主,不得異動。
  • 每人僅限報名1隊,不得跨隊;同 1 人(隊)亦不得跨區重複報名。
  • 每隊需設隊長1人,擔任活動聯繫窗口與獎金發放代表人。
  • 本競賽辦理單位全體同仁不得報名參加。

伍、選拔方式

一、初賽

  1. 5辦理,分別為北基宜花金馬區、桃竹苗區、中彰投區、雲嘉南區、高屏澎東區,每區各辦理1場初賽評選,參賽團隊須先提供書面設計企劃書報名參賽。
  2. 各區初賽評選由參賽團隊出席簡報,說明設計企劃書內容。
  3. 每區報名為30()以下者,選出2隊優勝晉級決賽,每增加15隊報名再選出1隊優勝晉級決賽,以下類推,每區至多選出5隊優勝晉級決賽(例如:每區報名為31-45隊選出3隊優勝,46-60隊選出4隊優勝,61-75隊選出5隊優勝)

     二、 決賽                                   

  1. 晉級決賽團隊由執行單位安排進駐適合之創客空間或實作資源進行實品製作(決賽實作資源請參附件一),並完成商品化計畫書撰寫,期間須配合參與4次導師會議,必要得請團隊提供作品執行進度說明及佐證資料。
  2. 進行實作及撰寫商品化計畫書期間約2個月,決賽評選會議預定於1083月舉辦,以簡報與實品展示方式進行評選。

 

陸、獎勵方式 

  • 初賽優勝:每隊可獲得新臺幣2萬元獎勵金。
  • 決賽優勝:除人氣獎得重複獲獎外,其餘獎項各由1隊獲獎。
  • 冠軍1隊:各評選項目得分加總最高者頒發獎項,並提供新臺幣100萬元獎勵金。
  • 最佳創客創意獎1隊:依評選項目「創新獨特性」得分最高者頒發獎項,並提供新臺幣30萬元獎勵金。
  • 最佳實作應用獎1隊:依評選項目「實作應用性」得分最高者頒發獎項,並提供新臺幣30萬元獎勵金。
  • 最佳市場機會獎1隊:依評選項目「市場價值及創業機會性」得分最高者頒發獎項,並提供新臺幣30萬元獎勵金。
  • 票選人氣獎1隊:經票選票數最高者頒發獎項,並提供新臺幣5萬元獎勵金。

       備註:

   1.以上各獎項得視參賽作品水準,由評選委員會酌予調整或從缺。

   2.以上獎勵金將依法定稅率扣繳所得稅。

   3. 晉級決賽團隊完成實作成品後,另予補助材料費,每隊補助上

          限為 新臺幣15千元整,採實報實銷,補助項目應為與實作

          成品直接相關之製作材料,其餘費用由參賽團隊自行負擔,相

          關核銷辦法將於初賽結束後,擇期於vMaker網站公告

           (https://vmaker.tw)

柒、報名與設計企劃書收件方式 

  • 報名截止日 即日起至107103118:00止。
  • 報名方式:請至vMaker網站首頁(https://vmaker.tw)點選進入「107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活動網頁填寫線上報名表單(格式請參附件二)
  • 設計企劃書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07103118:00(格式請參附件三,寄送以郵戳日為憑,如親送件者,以送抵收件處之收件憑據時間為證,逾期不受理)
  • 設計企劃書收件方式:
  1. 掛號或親送方式皆可,收件地址為100臺北市同安街713 107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 收」。
  2. 請於信封備註:「參賽團隊○○○(隊名)」。

捌、參賽團隊應備文件

  • 報名:請至vMaker網站(https://vmaker.tw)點選進入「107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活動網頁完成線上報名(格式請參附件二)
  • 設計企劃書:一式5份,內容格式不拘(可參附件三格式),請以A4大小雙面列印並妥善裝訂,並於封面註明參賽團隊名稱。
  • 切結書:一式2(附件四)參賽團隊全體成員請詳閱內容後,於立書人處親筆簽名,連同設計企劃書一併繳交。
  •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參賽團隊如有成員於報名時未滿20歲,該名成員需另填寫法定代理人同意書(附件五),連同設計企劃書一併繳交。
  • 以上文件請另備電子檔1(請至vMaker網站下載表格,網址https://vmaker.tw/),並歡迎自由納入其他附加資料,如參賽團隊作品集、影片等。

        電子檔提供方式(擇一)

1.於提交設計企劃書時一併提供光碟片,並於光碟片封面註明:「參賽團隊○○○(隊名)」。

2.於收件截止日前將電子檔寄至活動官方信箱(twmaker2018@gmail.com),並於標題註明:「107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參賽團隊○○○(隊名)」。

  • 若應備文件不齊全或送件資料有變更或修正,得於收件截止日前補齊(107103118:00前,以郵戳日為憑,如親送件者,以送抵收件處之收件憑據時間為證,逾期不受理)

 

玖、評選作業

  • 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初賽、決賽兩階段評選方式如下:

評選階段

說明

評選進行方式

初賽

  1. 各區辦理1場初賽,共5場次。
  2. 參賽團隊依所選區域參加初賽評選。
  3. 評選委員於各區選出優勝團隊,每區報名為30()以下者,選出2隊優勝晉級決賽,每增加15隊報名再選出1隊優勝晉級決賽,以下類推,每區至多選出5隊優勝晉級決賽。
  1. 由參賽團隊依順序簡報設計企劃書內容,簡報形式不拘。
  2. 每隊簡報時間以5分鐘為限,時間到即停止說明。
  3. 評選委員提問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以5分鐘為原則。
  4. 參賽團隊應派代表出席簡報,無法出席、遲到者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決賽

  1. 辦理評選1場次。
  2. 評選委員將選出冠軍、最佳創客創意、最佳實作應用、最佳市場機會等獎項各1隊。
  1. 由晉級決賽團隊依順序簡報,簡報方式不拘,並現場展示實作成品。
  2. 每隊簡報時間以10分鐘為限,時間到即停止說明。
  3. 評選委員提問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以10分鐘為原則。
  4. 晉級決賽團隊應派代表出席簡報,無法出席、遲到者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票選人氣獎

  1. 於初賽結束後擇期於

活動網站公告辦理方式。

  1. 依據投票結果選出人

氣獎,可與決賽得獎名單重複。

晉級決賽團隊需配合於決賽評選日前提交20頁以內作品投影片檔或5分鐘以內影片及完整團隊介紹說明,逾時繳交則視同棄權。

  • 評選標準

初賽評選標準

評分項目

內容

評比

百分比

創新獨特性

設計構想創新獨特之處、與其他類似概念之差異度與突破性。

30%

實作應用性

設計構想可改善、解決現有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或有效提升日常需求之便利性與實用功能性。

30%

市場價值及創業機會性

設計構想符合市場需求及商品化可能性、創業潛力評估及經濟效益等。

20%

具體完整性

設計構想之可行性與相關執行規劃是否具體完整。

20%

 

 

決賽決選標準

評分項目

內容

評比

百分比

創新獨特性

成品創新獨特之處、與其他類似概念之差異度與突破性。

30%

實作應用性

成品可改善、解決現有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或有效提升日常需求之便利性與功能性。

30%

市場價值及創業機會性

成品符合市場需求及商品化可能性、創業潛力評估及經濟效益等。

20%

具體完整性

實現設計構想之完成度與科技/技術整合運用能力。

20%

 

壹拾、競賽活動時程

項目

時間

說明

線上報名暨設計企劃書等應備文件送件

107830

1031

請於103118:00前完成線上報名及書面資料送件。

初賽

10712月上旬

  1. 參賽團隊依所選報名區域參加評選。
  2. 時間、地點與初賽結果將另行公告於vMaker網站(http://vmaker.tw/)

 決賽實作暨

   導師會議

10712月下旬

1082月下旬

  1. 安排晉級決賽團隊進駐適合的創客空間進行實品製作,並完成商品化計畫書。
  2. 提供每團隊4次導師會議(作品實作/商品化計畫書輔導各2)

   決賽評選

1083

  1. 晉級決賽團隊以簡報與實品展示方式進行評選。
  2. 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於vMaker網站。

  人氣獎投票

1083-4

  1. 開放民眾票選人氣獎。
  2. 投票時間及方式將另行公告於vMaker網站。

  成果發表會

1084

1.公開表揚優勝隊伍,並於現

   場展示作品。

2.辦理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

   vMaker網站

 

壹拾壹、注意事項

  • 參賽團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獎盃等。如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團隊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造成主辦單位損害者,應負民事賠償責任:
  1. 參賽作品曾於參賽前發表在任何書籍、報章雜誌或網路媒體(包括網站、電子佈告欄、電子報等)或出版,以任何形式公開展示或販售者。
  2. 參賽作品已達「商品化」或「量產」階段者。
  3. 參賽作品有抄襲、仿冒,或經人檢舉告發由他人代勞有具體事實者。
  4. 參賽作品曾獲國內外其他同質競賽前3名獎項者。
  5. 參賽作品曾獲上開獎項者,經大幅度之修正或改進,得報名參加本競賽,並應於設計企劃書適當章節詳細說明本次參賽作品與獲獎作品不同處,惟經評選委員認定仍屬相同核心構想/技術,或與原作品相似程度達50%以上者。
  6. 以同一作品同時報名本競賽和其他競賽時,若在本競賽決賽前,已獲得其他競賽通知得以進入該競賽之決賽 (或複賽),而未放棄參加該競賽資格者。
  7. 參賽所提報之各項資料有虛偽不實者。
  8. 參賽期間曾有影響其他參賽團隊,造成競賽不公之行為。
  9. 未配合參與導師會議、人氣獎投票及成果發表會展示作品等。
  10. 違反本辦法等相關規定。
  • 曾獲本競賽冠軍獎項者於3年內不得參賽。
  • 參賽作品若有補助單位或技術合作單位須詳加說明該等單位給予之協助及與本參賽作品之關聯性。
  •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屬於參賽團隊所有,參賽團隊應自行釐清智慧財產權之歸屬與分配,如有爭議均與主辦單位無涉。
  • 參賽團隊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其製作成品過程之相關素材資料,進行宣傳、推廣等非商業用途,且競賽結束後主辦單位仍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於前開用途。
  • 凡送件參賽者,即視為同意遵守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及評選委員會所決議之各項規則與評選結果,主辦單位保有對本辦法規定解釋、變更、修改、調整及終止等相關權利。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補充、修改等相關權利,有權以公告方式修改之,並以vMaker網站(https://vmaker.tw/)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 參賽團隊繳交之資料,執行單位收到後不再影印,逕送評選委員審查與評分,所收文件概不退回,請自行備份。
  • 本辦法下載與相關活動公告請見vMaker網站(https://vmaker.tw/)

壹拾貳、聯絡方式

聯絡諮詢專線:02-23620699#625百萬創客擂台競賽小組張先生;或將相關詢問寄至活動官方信箱(twmaker2018@gmail.com)。

 

 

附件一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實作資源參考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物聯網

  地址:新北市五股區五工五路47

桃竹苗分署:衣啟飛翔創客基地

  地址:新竹市北區武陵路10

中彰投分署:創客基地暨青年職涯發展中心

  地址:臺中市北區錦平街402

雲嘉南分署:南方創客基地

  地址: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32

高屏澎東分署:創客小棧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

以上場地僅供參考,實際決賽進駐場地將依團隊狀況及機具設備需求進行調整。

 

 

附件二

107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

 

初賽分區*

北基宜花金馬區

桃竹苗區

中彰投區

雲嘉南區

高屏澎東區

                               線上報名表(參考格式)

一、參賽團隊基本資料

(*為必填)

團隊名稱*

 

隊長姓名*

 

出生年月日*

 

性別*

 

身分證號碼*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電話

 

傳真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隊員姓名*

 

出生年月日*

 

性別*

 

身分證號碼*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電話

 

傳真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隊員姓名*

 

出生年月日*

 

性別*

 

身分證號碼*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電話

 

傳真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隊員姓名*

 

出生年月日*

 

性別*

 

身分證號碼*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電話

 

傳真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備註:隊長為主辦單位活動聯繫窗口與獎金發放之代表人

     二、設計企劃方向簡述(800字以內)

 

 

 

 

 

 

 

 

 

 

 

 

 

 

 

三、參賽團隊自我介紹(500字以內)

 

 

 

附件三

【設計企劃書參考格式】

 

建議可以「參考格式」之目錄架構撰寫企劃書,並依實際需要,自行增減項目。

企劃書含封面不得超過20

壹、設計緣起(動機、欲解決之問題描述、故事)

貳、企畫內容

一、設計內涵:具體構想、功能等說明。

二、設計特色:針對創新獨特性、實作應用性、市場價值及創業

    機會性、具體完整性等競賽評選重點項目進行說明。

三、製作流程與所需器材、技術等。

參、預期效益

肆、其他參考資料

 

 

備註:如內容有引用或擷取圖片、影像、文字等,需標明來源出處

 

附件四

107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 切結書

(一式兩份)

本團隊報名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主辦單位)107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並完成報名表簽署,願意遵守及同意主辦單位競賽之各項相關規定。

  • 本人已詳閱【107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競賽辦法,在此保證,參賽作品為本團隊自行獨立創作,從未以任何形式公開展示、販售或進入商品化/量產階段,且未曾獲得國內外其他同質競賽前3名獎項,亦絕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及報名資料正確無誤,並遵守評選結果,絕無異議。參賽作品於競賽期間,若被舉發,疑有抄襲、仿冒之嫌或確有抄襲、仿冒、為他人代勞之實及以同一作品同時報名本競賽和其他競賽而未放棄該競賽之晉級資格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參賽資格、取消獲獎資格及追回獎金、獎狀、獎盃之權利。日後若有涉及著作權或其他糾紛,本人願負相關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如造成主辦單位損害者,應負民事賠償責任。
  • 本人同意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擁有入圍決賽之作品刊登、展示及使用於學術或推廣活動及使用參賽者之肖像、學、經歷等個人資料,並同意配合參與賽程全程之相關活動(包括但不限於主辦單位之宣傳活動、花絮拍攝、媒體採訪、廣編報導)。
  • 本人已閱讀並同意主辦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規定告知下列事項:
  1.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參賽者所提供主辦單位之個人資料,受主辦單位妥善維護並僅於主辦單位管理、推廣與執行業務之合理範圍內使用。主辦單位將保護參賽者的個人資料並避免損及其權益。
  2. 蒐集目的:【107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報名、活動通知與聯繫、評選、領獎及成果發表。
  3. 個人資料類別: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碼、地址、電話、電子郵件。
  4.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活動起始日至本競賽結束後 1年。
  5. 得獎人部分:所提供之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領取獎項及申報個人所得使用;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本資料最長保存 7年,屆時銷毀,不移作他用。
  6. 個人資料利用地區:主辦單位所在地區執行業務所需,依中華民國法令得合法傳輸個人資料之地區。
  7. 個人資料利用對象及方式:由主辦單位或主辦單位委託之執行活動時必要相關人員利用之,利用人員應依執行本活動作業所必要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8. 參賽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主辦單位參賽者的個人資料,惟參賽者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時,參賽者將無法參與前述蒐集目的所列各項內容。

四、本人同意其他本競賽辦法公告之相關規定辦法。

 

此致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立書人:(每位團隊成員皆需簽章,一式兩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中 107             

 

附件五

107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本人為未滿20歲參賽者                      (參賽者姓名)之法定代理人,謹以本同意書同意                      (參賽者姓名)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舉辦之【107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活動,並同意主辦單位於競賽辦法中所規範之所有事項。

 

 

 

 

此致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參賽者姓名:                               (蓋章或親簽)

聯絡電話:                                   手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姓名:                              (蓋章或親簽)

身份證字號:                                                                       

聯絡電話:                                   手機: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中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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