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受文者:桃園市八德區廣興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24日
發文字號:桃教高字字第1150078778號
主旨:轉知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5學年度第5次教師甄選簡章一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8月19日臺教文(二)字第1150084432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甄選簡章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