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114年度國民小學教師經市外介聘後至本校報到接受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審查應注意事項一案
※旨揭市外介聘作業倘經介聘成功至本校之教師請於114年5月21日(三)下午14時30分前,請務必先來電人事室, 並持以下資料前往介聘學校報到並接受教評會審查。
(一)身分證(須正本及正反面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二)教師證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112學年度考核通知書
(五)113學年度如有取得較高學歷請攜帶改敘敘薪通知書影本
(六)退伍令影本
(七)郵局存摺封面(或郵局提款卡)影本
(八)廣興國小新進人員簡表-教評會審查用(詳如附件,請填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