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需求人數:專任廚工1名
二、報名資格
(一)我國籍及具合法工作權之外籍人員。
(二)持有廚工丙級技術士以上檢定合格者專業證照。(不含丙級素食證照及烘培證照 )
(三)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4款及第5款各款情形之一者。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及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1年6月28日(星期二),周一至周五9時至16時止。
(二)報名地點:
1.請至各地就業服務中心(臺)領取介紹卡,各地就業服務中心(臺)聯絡資訊詳如附件 2 。
2.取得介紹卡後,以電話方式與本校人事室(03-3666007#710)或總務處(03-3666007#510)報名。
四、工作內容
(一)食材處理、廚房設備清潔維護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等相關工作。
(二)幼兒衛生清潔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等。
五、福利制度
(一)依勞動基準法以契約進用(屬不定期契約),以實際到職日起聘 。
(二)薪資給付標準(含勞健保及退休金提撥):薪資給付標準(含勞健保及退休金提撥):國中(以下)畢業者,每月2萬5,250元;高中(職)畢業者,每月2萬5,410元;大專(以上)畢業者,每月2萬6,040元。
(三)未盡事宜皆依相關法規及各校(園)簽訂勞動契約辦理。
六、甄選方式
※請應考人(求職者)攜帶(或寄送)介紹卡、基本履歷表、專業證照、身分證或居留證至各進用學校(幼兒園),參加甄試。
(一)甄試地點:各進用學校(幼兒園)。
(二)甄試日期:111年6月29日(星期三)9 時起,甄試所需時間視報名人數彈性調整。請應考人於當日8時30分至9時前完成報到並接受資格審查。
(三)甄試方式:分校(園)甄試, 以口試(面試)為原則,得採線上或視訊等方式辦理 。
(四)口試範圍:餐飲專業知識與素養(30%)、衛生常識及態度(30%)、廚工相關經驗【如曾擔任餐飲業相關工作或學校幼兒園廚工者,20%】 、配合行政能力及意願等(20%)。
(五)口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七、應聘方式
錄取人員應於111年6月30日(星期四)16時前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 、區域醫療或教學醫院健康檢查表(檢查項目須包含 A 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傳染性眼疾、結核病(X)光)及 傷寒等)等文件至錄取學校(幼兒園)辦理應聘手續,依勞動基準法簽訂契約並以契約進用,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並取消資格,「起聘日期」由各校(園)與錄取人員另行簽定 。
八、本校人事室電話:03-3666007#710(徐主任);總務處電話:03-3666007#510(黃主任)
※詳如附件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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