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市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6點第1項第2款規定以,利息負擔係按旨揭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年息0.025%計算機動調整,爰上開急難貸款利率配合由0.82% 調整為1.07%。
二、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之各項優惠貸款利率亦配合調整,詳細資訊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員工福利專區或該總處公務福利E化平臺查詢。
三、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教員工各項優惠貸款現行利率一覽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