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本府教育局110年7月30日桃教小字第1100065938號函示,本市110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為111年2月11日(星期五)。
二、爰110學年度第2學期各校自辦代理(課)教師甄選或代理(課)教師再聘,其聘期起始日為111年2月11日(星期五),如未能於開學日報到就職,則以實際到職日起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