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暨東門國小109年11月12日東門輔字第1090009427號函辦理。 |
1、 |
設籍本市(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一人共同設籍)。 |
2、 |
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出生)。 |
3、 |
身心發展狀況良好,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經家長或監護人初步評估提早入學對兒童學習有助益者。 |
1、 |
家長說明會:110年1月9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 |
2、 |
初審及初選報名:110年1月17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至3時。 |
3、 |
初選鑑定:110年2月21日(星期日)上午9時起。 |
4、 |
複選鑑定:110年3月20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起。 |
(三) |
辦理地點:本市東門國小(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14號)。 |
四、 |
本案鑑定涉及資賦優異兒童受教權益,請務必將簡章公告於貴單位網站,以供家長及學生下載,俾利親師生充分知悉;倘家長至貴單位索取,並請協助提供。 |
五、 |
如對本案鑑定有所疑問,請洽承辦學校(東門國小)輔導室(03-3322057分機61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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