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配合交通部四季交安専案,111年第1季執法宣導重點為「不酒駕」及「酒駕零容忍」一案,請貴校協助利用媒體通路加強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交通局111年1月26日府交安字第1110023157號函辦理。 |
二、 | 為配合交通部四季交安専案第1季執法宣導主題「不酒駕」」及「酒駕零容忍」,惠請貴校協助於111年1月至3月運用所轄電子字幕機(LED)及資訊可變標誌(CMS)加強宣導以下宣導標語: |
(一) | 酒駕零容忍 酒後不開車。 |
(二) | 酒駕歹路毋通行。 |
(三) | 愛,就阻止她/他酒駕。 |
(四) | 酒駕開啟地獄之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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