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貴屬人員擔任「108年桃園市運動會」裁判、工作人員及隊職選手一案,惠請同意於領隊技術會議、裁判會議、預演及活動期間核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8年7月9日「108年桃園市運動會第一次工作協調會議」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領隊技術會議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108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時單位報到,發放秩序冊及號碼布,並進行趣味競賽抽籤。
(二)地點:本局第一會議室(桃園區三民路1段1號)。
(三)參加人員:本市各區公所承辦人員及帶隊教練、市府各局處承辦人員、桃園市體育會王景成總幹事、田徑委員會余青忠總幹事、審判委員梁火旺老師、王再福老師、吳吉盛老師、游泳委員會陳芷榆總幹事、總務組江雲淼主任、資訊組楊國石主任、周毅主任、競賽組朱金水老師、獎品暨典禮組林俊吉主任等相關人員。
三、裁判會議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108年8月21日(星期三)下午2時裁判報到。
(二)地點:本局第一會議室(桃園區三民路1段1號)。
(三)參加人員:審判委員梁火旺等裁判人員,名單如附件-田徑及游泳裁判名單。
四、預演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108年8月22日(四)上午8時30分至12時。
(二)地點:市立田徑場。
(三)參加人員:獎品暨典禮組、聖火組、表演組(新興高中及育達高中),請於當日上午8時30分逕洽獎品暨典禮組負責人林俊吉主任(聯絡電話:0963-303-287)報到。
五、活動期間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
1、精神錦標競賽:108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0時開幕典禮結束。
2、趣味競賽:108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時15分至12時賽程結束。
3、田徑項目競賽:108年8月23日至26日(星期五、六、日、一),共4天。
4、游泳項目競賽:108年8月23日至25日(星期五、六、日),共3天。
(二)地點:
1、市立田徑場:精神錦標競賽、趣味競賽、田徑項目競賽。
2、市立游泳池:游泳項目競賽。
(三)參加人員:裁判、各組工作人員及參賽隊職選手。
六、活動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人員公假登記一日,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七、108年桃園市運動會工作人員暨裁判公假名單請逕至本局網站-檔案下載處下載;有關參賽隊職員部分,依各組隊單位報名名單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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