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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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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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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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一、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釋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教師請領加班費或加班補休事宜一案。
二、旨揭函文摘述整理如下:
(一)為因應疫情期間各校教職人員配合學校防疫工作,其增加工作時數部分,由學校依據實際防疫需求給予教職人員加班時數。
(二)上述人員所需加班費視學校經費狀況予以核支,不足部分核給加班人員補休,並依前述規定於1年內請畢。
(三)另上述人員倘因辦理防疫工作補休確實無法於1年內請畢,有再延長之需求,得專案簽請機關首長放寬補休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