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17
  • slider image 118
  • slider image 119
  • slider image 120
  • slider image 121
  • slider image 123
  • slider image 125
  • slider image 126
  • slider image 127
  • slider image 128
  • slider image 129
  • slider image 130
  • slider image 131
:::

文章列表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0-12-10 | 點閱數: 359
一、有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109年12月8日生效一案。 二、旨揭規定修正重點摘述如下:  (一)增設教師申請市內介聘進修部分之積分計算上限:有關進修部分,總計最高十分,其中數位研習最高五分(第九點)。  (二)規定成功介聘人員倘未參加介聘學校教評會或未報到者,延長應於原校限制介聘期限之處置:未參加經達成介聘之教師,不參加該介聘學校教評會審查,或經審查通過,不到該校報到者,撤銷介聘且十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作業,不得異議(第十二點)。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0-12-07 | 點閱數: 370
如主旨,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0-12-01 | 點閱數: 625
一、依保訓會民國109年11月18日公保字第109106035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各機關依法聘用人員之權利義務關係,性質係屬公法上契約關係,除有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原則上機關不得再以行政處分之方式,作為行使行政契約事項之手段;且渠等亦非公務人員考績法之適用對象。各機關就聘用人員所為之獎懲、成績考核、不續聘及解聘等聘約內容事項,性質上認定係屬管理措施。各機關所屬聘用人員如針對前開事項不服,應依保訓會來函意旨,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所定申訴、再申訴程序救濟。 
:::

成語隨時背

ˋ ˋ ㄓㄨ    ㄐㄧ   
珠璣,比喻優美的文章或詞句。形容句子或文章中遣詞用字非常優美。

課室英語隨時背

閩南語諺語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

紫外線觀測

計數器

今天: 8989
昨天: 195195195
本週: 1057105710571057
本月: 652652652
總計: 127772127772127772127772127772127772
平均: 16016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