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總務處110年度校警臨時人員第2次甄選錄取人員
一、錄取名單: 正取1名:林○亮
二、正取人員請於110年1月28日(星期四)12時前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並攜帶以下證件: (一)繳交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二)眷屬如有需加健保者亦請檢附相關證件。
三、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另請錄取人員於二週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